台州市黄岩区试行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和疾病商业保险

15.09.2015  11:25

          为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医疗负担,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近日,区残联、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黄岩区残疾人意外伤害和疾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参保对象为黄岩户籍的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参加五险的残疾人。

          据了解,黄岩区残疾人意外伤害和疾病补充商业保险采用政府买单、社会服务的形式,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开展残疾人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及有关疾病引起的主要症状(体症)或治疗方式意外伤害等在内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