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局成功入选省级文明单位

30.01.2015  19:16
      日前,黄岩区国税局被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该局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黄岩区局始终坚持文明创建统揽全局,紧扣“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以“五个重心”助力“五大目标”圆满实现。即: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实现党建税收互促互进;以税收改革为动力,助推经济发展又好又快;以群教活动为契机,践行为民服务立行立改;以廉政建设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同心同行;以依法治税为灵魂,构建和谐征纳善做善成。

该局严格落实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双向接轨”,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做到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时,作为全省岗位绩效管理试点之一,积极探索实施将文明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合理分解、有机融入全局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和修正工作规范,细化考评指标,确保指标设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突出全员管理,激发了干部创建热情,形成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体现、全员性参与”的工作机制;此外,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开展“闪光言行之星”评比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身边典型,积极参与“多城同创”、“五水共治”等公益活动,传播文明风尚,树立了文明国税形象。

该局张丹鸿局长表示:“风正劲足,重任在肩。此次创建成果与其说我们摘得的是一个文明果实,倒不如说是获得的一颗文明种子。省级文明单位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我们要积极立足新常态、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在收好税、带好队、服好务上再创新佳绩,努力实现代表黄岩国税精神的这颗文明种子根植于黄岩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黄岩经济发展再作新贡献。”(黄岩区局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