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多管齐下狠抓依法治安工作推进
新《安全生产法》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鹿城区抓住依法治国的有利时机,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努力在辖区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围绕《安全生产法》构建法律保障体系。以《安全生产法》宣贯为工作着力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扎紧扎密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笼子,构建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律保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主要依靠法治手段治理转变。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并进一步细化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
充分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职能,不断加大安全执法的力度,抓典型、出重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执法促规范、以执法促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要依据新安法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同时,依据新安法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规范涉及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等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等监督。
以普法带动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政治跟党走、工作争上游、经济莫伸手、生活不出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把学习《安全生产法》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深一步、学好一步,使每一位监管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提高执法水平。
鹿城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