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农林水利局获赠“情系企业,鼎力相助”等三面锦旗

24.08.2018  12:22

  “ 情系企业,鼎力相助”、“服务农村,造福百姓”……8月23日上午,藤桥镇石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温州天禾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送来锦旗,感谢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为石埠村林地经营权流转、村公益性公墓林地林木审批等事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对该局林业科、审批科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原来,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允许统管山、责任山和自留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流转,流转的林地经自愿申请,可按规定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意见》一发布,就备受关注,藤桥镇石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意将该村755余亩林地进行流转,以此来实现村民身份转变及增收致富。

  为帮助推进石埠村林地经营权流转,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严格依据市林业5月实施的《温州市林权流转交易管理细则(试行)》规定,加快速度,仅过了1个月的时间,就指导石埠村完成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属地街镇流转项目审核和进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告招引等流程。7月20日,鹿城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温州天禾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藤桥镇石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顺利签订了林权出租合同,共计流转面积755.4631亩,成交金额达940万元以上。

  “林地流转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股东,全村社员每年都会有分红收入。农林水利局好样的,真是为我们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我们商量这一定要送锦旗为农林水利局‘点赞’。”石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任颇为感动地说。

  流转合同签订后,该局工作人员指导温州天禾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准备申请材料,帮助制作四至范围图,并于7月30日上报区政府审批,完成了鹿城区首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发证。温州天禾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有了林地流转‘身份证’,我们企业也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紧接着,8月7日,石埠村公益性公墓林地审批完成,8月10日,林木采伐许可办理完成。从石埠村发布公告招引,到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毕,仅用了40多天的时间。审批的高效,为温州天禾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续发展森林旅游、开展林业经营赢得了时间,助推了石埠村村集体增收致富。绿水青山织就金山银山的远景,已一步步化作现实。

  对于该局来说,这三面锦旗只是服务农村、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不断为鹿城区转型发展提供“活力”。(鹿城区农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