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试行办法》

06.07.2017  07:15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明确要按照“安全至上、统筹规划、公益优先、权责分明、属地为主”的原则,在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对桥下空间实施保护性利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一县一规划”原则,对辖区内可以利用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统一规划。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桥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统一规划安装监控设施,加强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例行巡查和监控管理,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工作。该《办法》的实施,是美丽公路建设理念的生动体现,对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切实保障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不断提升路域环境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浙江省公路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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