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开车突然窜出动物 到底该不该直接撞上去?

09.05.2017  13:25

高速遇见狗,是撞?还是躲?” 这篇网上热传文章的结论基本靠不住

车撞狗,是交通事故还是民事纠纷?

目前,各地对“车撞狗”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仍存在争议和分歧。

国内一些城市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说明——交通事故应当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没有包含动物,所以撞死宠物狗只能算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而非《道路交通安全法》。

也有一些地方把车撞狗划入交通事故范畴。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他们认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有四个要素:一事故主体是车辆;二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三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四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汪哲弘律师认为,车辆与狗相撞后,一般会造成狗被撞死或撞伤、车辆受损等,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应当属于财产损失。因此,“车撞狗”符合交通事故构成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2016年10月28日发生在沪蓉高速的追尾事故 《重庆晚报》记者 夏祥洲 摄

昨天,一篇“高速遇见狗,是撞?还是躲?90%的车主都会做错!”的文章在朋友圈热传,也引起了热议。

最近,一辆斯巴鲁在行至沪蓉高速路红狮段时,路中央护栏突然窜出一条流浪狗。司机急打方向,加之雨天路滑,车辆先后撞击左护栏和右护栏及桥梁钢筋混凝土护栏,车辆右前轮脱落至左侧车道内。而奥迪轿车发现路中央轮胎,采取紧急制动,停驶在左侧车道。而紧随奥迪之后的一辆奔驰E级,发现前方车辆刹车灯亮,也紧急制动,无奈距离太近,直接追尾奥迪……3辆车分别占用高速路两条通行车道,交通一度中断,而三辆车的损失估计需要十几万元。

高速上遇到流浪狗,切勿急打方向躲避,当遇到突发情况时紧急躲避,是非常危险的状况。因为每辆车的极限操控性能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的驾驶技巧不够,或者车辆的操控性能不足,就会发生车辆失控,尤其是对于那些操控欠佳的SUV车型来说更是如此……

高速行车遇到动物,如何正确应对?如车上有ESP电子稳定系统,当时速降低到70公里以下的时候,可以采取“紧急避让”措施。

在普通道路上撞死一只狗,关于责任通常分为这么四种情况;

有狗证,有狗绳:车主全责;

有狗证,没狗绳:狗主人全责;

无狗证,有狗绳:狗主人全责;

无狗证,无狗绳:协商解决;

……

有网友说,车撞狗以后会产生许多纠纷,印象中并没有那么简单。也有网友说,仅靠这四种情况来判定责任不合理,比如狗主人有狗证有狗绳,但闯红灯横穿马路,难道还是车主全责?狗主人没有牵狗绳也没有办狗证,但狗却被超速乱变道的汽车撞死了,难道车主也没有责任?

记者发现,这起发生在沪蓉高速路红狮段的追尾交通事故,最早刊登在《重庆晚报》2016年10月30日的“警方行动”版上。

联系上报道作者——《重庆晚报》首席记者夏祥洲。他说,事故发生在2016年10月28日。他也发现,最近又被一些网络媒体拿出来转载:“一些转载对文章进行了修改,曲解了一部分内容,比如在普通道路上撞死一只狗的四种责任,我在文章中并没有提到。

昨天,记者还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除了普通道路上撞死一只狗的四种责任外,网上一些媒体转载这篇文章时,还附带了一道单选题,问的是如果在高速行驶中,突然发现前方有动物横穿应该怎么做?答案A是握好方向盘,紧急采取制动、答案B是直接撞上去、答案C是赶紧打方向躲避。

事实上,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得出结论是:在高速行驶中,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才是最可行的做法,网传三种选项都不完全正确。

司机在高速路上行车时速都不低于80公里。这时候遇见突然出现的动物,即便你的车配备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也不应该急打方向,要先点刹,等速度降到70公里/小时以内,才能闪避。”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一位工作人员说。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于军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