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质量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14.12.2019 01:4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近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参照《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我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文件。一是落实参观游览优待,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二是落实医疗优待,消防救援人员在省内医疗机构挂号、缴费、就诊、体检、住院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全省确定74家医院作为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开设急危重症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三是落实住房政策保障,明确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四是落实退出安置政策和优待抚恤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参照以往安置和优待抚恤。
为确保文件落底落实,文件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省内各游览参观点、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规范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教育引导广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自觉遵守制度规定,维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4.12.2019 01:42
我省高质量完成2019年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
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1月16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