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暨水利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浙 江 水 利 水 电 学 院
浙水院继教【2016】1号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举办2016年度水利专业 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暨水利干部知识更新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浙江水利“十三五”改革发展,加快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水利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定于3月份举办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暨水利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近3年内拟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在职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参加); 2.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浙江“十三五”水利发展与流域治理;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水利改革与标准化管理;水利法规与水事案例分析,及《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大纲》相关知识等。培训班由相关领域专家授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3月22日(星期二)下午2:00至3月24日上午(星期四),3月22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3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至3月27日上午(星期日),3月25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培训时间为:3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至3月30日上午(星期三),3月28日上午报到; 培训地点:杭州金川宾馆(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总机:0571-86996999)。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培训通知转达至本辖区内有关单位,避免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错过培训机会。 2.为便于培训安排,请参加人员登陆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jslgx.com/bm/)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14日。 3.本培训班列入2016年度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训结束后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证》。未持有《浙江省水利行业岗位管理手册》的学员,请在报到时随带近两年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班收取培训费48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金晶、易群、胡琦哉。联系电话:0571-86929160,86929113 86929222 18057151639;传 真:0571-86929160。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