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技工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评前公示
2017年技工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共有16名评审对象,经正高评委办公室资格审查,钱正海等16人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要求,现对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5月24日至5月30日止。
四、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25
电话:0571-87053069,传真:0571-870531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7年技工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花名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24日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公示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