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5月13日,省审计厅在杭州召开2016年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6年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所被审计高校的分管校领导、财务处和审计处负责人,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承担项目的审计组组长、主审等37人参加了会议。省审计厅副厅长康跃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副主任阮茂军到会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6年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情况。今年,共有6所高校12名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省审计厅文教处、金融处和宁波、湖州、绍兴等3个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根据《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要求,审计实施将围绕高校领导干部岗位职责,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人才教育培养、资金资产管理、廉政建设等各方面责任履行情况。按照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学校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政策法纪执行、内部监管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全面、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阮茂军指出,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关注度越来越高、成果运用效果越来越好、干部监督合力越来越强,今年的经责审计任务安排更体现了“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各被审计高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狠抓整改。
韩平要求各高校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立说立改,通过这次审计建立长效机制。
康跃西强调,各被审计高校要端正对审计的态度。学校依法接受审计,相当于接受体检,有利于提早发现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各审计组要保证质量。审计价值提升、整改落实,质量是基础。对“财政资金花得怎么样?政策落实得好不好?法规引用是否适当合理?”等各方面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委托的三个市审计局,要把自己放到省厅的位置上,发挥好水平。省厅文教处要加强统筹协调、质量管理。加强项目检查,保证质量、统一政策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