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出台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01.07.2015 20:34
本文来源: 科技厅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更大范围内推广中关村“6+4”试点政策,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杭州高新区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和高新区的实际,杭州高新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业、进一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鼓励众创空间发展、进一步鼓励创业投资四大版块12条,把中关村“6+4”政策很好地融入到《意见》之中,被称为杭州高新区的“黄金12条”。如鼓励众创空间发展第八条规定: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给予3年全额房租补贴;给予企业专项研发及产业化资助,资助额度以企业对区贡献前三年100%、第四至第六年50%为限;给予企业按创投机构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的担保,担保费全额补贴。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杭州高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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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5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