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VS考招改革
26.01.2015 15:13
本文来源: 教育局
学业水平考试:选择、选拔、公平的挑战
给予学生选择权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由于要选3科的成绩计入总分,学生在选择时,除了考虑报考高校的要求外,还要考虑所选择这类组合的对手强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选择的余地。
一般来说,对于成绩好的学生而言,“学考”计入“高考”的成绩(70分)是分不出高低的,如我们学校2015届毕业的高三学生的物理“学考”优秀率为99.2%。而加试部分(30分)分值相对较小,高校录取时起不到应有的区分作用,进而会影响学科的选拔性功能。这种现象在高分相对集中的理科上更加突出。
相对来讲,我国在拔尖学生的教育、创新人才的培养方面做得还不够。欧美国家高中拔尖学生选修的大学先修AP课程,比我们要深得多,而且实行高中与大学的学分互认。未来应该考虑在加试部分的分值上进行调整,并实行高中与大学的学分互认,一则可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二则可以缩短我国拔尖学生与国外的差距。
“学考”意见要求“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是非常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但学生选择考试的时间不同,所遇到的对手强弱不一,这可能会影响其等级确定的公平性。而且对于需要考第2次的学生,如果学校不统一组织复习,可能还是考不好,这需要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一直以来高考命题组基本由大学教师组成,对中学而言,是相对公平的。而“学考”命题组则是由中学教师组成,在“学考”成绩纳入高考录取依据以后,为了保证客观公平,建议“学考”命题也由大学教师来承担。
综合素质评价:理念与诚信的写照
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中,高中学校最大的挑战来自育人理念转变和育人模式的转换。教育者必须明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仅仅是给高校看的,更是学生全面发展的成长记录,是人民教师的育人观念、社会责任感、真实诚信的写照。
教育首先是精神成长,其次才是获取知识。学校和教师不能把主要精力用在“其次”上,要关注学生在求真、向善、尚美三个方面的成长。而学生的精神成长不在于授受和说教,更在于实践与体验。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出学校,走入社会,成长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立体的人。
笔者认为,精神成长的内容在综合素质评价文件中都有了明确的表述,但是文件中提出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中心理健康部分和“社会实践”这几个指标,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学校仔细斟酌、研究。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出现“千人一面”的问题。
对教师而言,班主任与相关科任教师担当的责任变重了。如何指导学生收集、整理可以集中反映其综合素质的具体事实和材料;如何在评语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如何保证公平公正,这些对教师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倒逼教育全员育人、全面育人。
本文来源: 教育局
26.01.2015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