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婆"一句话骗她上钩 "亲家出车祸可获赔百余万"

05.09.2015  10:04
 

媒婆原来是骗子, 步步设局诓银子; 骗到最后露马脚, 坐牢还得赔损失。

一个女骗子近日被法院判刑。她骗走了多少钱?是怎么行骗的?且听老师伯道来。

永嘉女子郑某今年33岁,无业。去年底,郑某在永嘉茗岙舟山村认识了阿兰(化名),得知阿兰25岁的儿子仍没谈对象,就说她认识一个叫“晓红”的贤惠姑娘,可介绍给阿兰当儿媳。阿兰一听,高兴地约定了和“晓红”见面的日子。

谁知在约定见面的前一天,郑某和阿兰说“晓红”的父亲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可从肇事者那里获得100多万元的赔偿,不过事先要花钱打点关系。

阿兰一听,未来儿媳可获赔100多万元,这笔钱一旦赔过来等于就是儿子的。所以,她没多想,凑了10来万元交给郑某转交“晓红”打点关系。

之后,郑某劝阿兰早点让儿子和“晓红”订婚,并帮忙罗列了一个清单:“晓红”购买首饰要多少钱、订婚酒席要多少钱……阿兰又给了郑某7万多元。

阿兰拿出十几万元,可连未来儿媳的面都没见着。有亲友提醒阿兰,是不是被骗了。阿兰却告诫这些亲友不要多嘴,以免把她儿子的亲事给搅黄了。

今年4月13日,郑某找来年轻女子小娟(化名),充当“晓红”去见未来婆婆和丈夫。见面后,阿兰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当场给了一个红包。不料第二天,“晓红”就再也联系不上,郑某也随之消失。此时,阿兰才发现上当,随即向永嘉警方报案。

很快,郑某被警方抓获,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查实,郑某总共从阿兰处骗走17.45万元。

永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她向阿兰退赔违法所得17.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