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试屏蔽技术促证人出庭作证
26.01.2015 11:20
本文来源: 法院
本案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认为虽然银行转账记录里,记录了吸毒人甲曾转账给他17次钱款,但是有几次只是他向甲借的钱,而不是毒资。为了更好地查明真相,需要甲出庭当面对质。然而甲却有很大顾虑,被告人只听过甲的声音,并没有见过。主审法官为了打消甲的顾虑,决定通过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和远程视频系统相结合,利用视频屏蔽技术确保甲的信息保密。
最终,法院根据甲出庭提供的证言,以及银行交易清单、交易凭条等相关物证、书证,认定了被告人通过快递向甲贩卖毒品17次44克的犯罪事实。
本文来源: 法院
26.01.201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