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07.06.2015  12:04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5年7月5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6309876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


  2015年6月5日



   点击查看附件:《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