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社会共治 邀你我参与

09.07.2015  10:50
 社会共治正在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格局。新《食品安全法》突出预防为先,强调建立更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共治体系,强调食品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法律专家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治精神,而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也正是朝这个方向努力。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校园行、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食品安全创意科普等活动在许多地方已蔚然成风。

食品安全需人人关心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基本原则之一。通过有奖举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媒体监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及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合作等不同形式,动员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人人关心。”专家强调,事实上,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既与每一个人的生活直接联系,又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新《食品安全法》强调动员消费者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机构参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鼓励、奖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媒体、公众和企业都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部分,需要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安治理的巨大潜能。”知名专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黄昆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呼吁,媒体、公众和企业都参与到食品乱象的治理中来,并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性认知。
  在出席6月15日的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表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很重要,学好、守好、用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多元共治成为共识

  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德法并举,依靠企业、政府、社会主体多元共治,综合运用道德、法律、行政、市场手段,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代表们指出,要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拓展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积极倡导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利环境和浓厚氛围。
  记者了解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有关部委以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的形式,先后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70多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践行社会共治。例如持续时间较长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下载“食事药闻”APP即有奖励,并可参与竞赛抢红包,通过寓教于赛、以奖促学的方式,鼓励公众关注食品安全知识、远离谣言误区;举行了食品安全超市行活动,在全国7500多家餐饮商超连锁门店投放2200万份餐盘垫纸、30万张货架科普标签,为广大公众提供近距离的消费指导。
  有关部委还联合制播了央视科教频道“宣传周特别节目”——《夏天的美味》《豆腐宴里的疑惑》《天生肉食者》《馒头》,揭示了家庭自制食品与工业化产品之间的安全性比较,宣传周期间已经在央视10套《走近科学》栏目播出;举办了新媒体传播技能公开课、自媒体训练营、创意科普视频工作坊等活动,加强学术界、传媒界和公众之间的交流,提升食品安全科普作品的传播力,倡导科学有效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宣传和科普促知识普及

  “如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成重头工作,各地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也异彩纷呈,强调互动性、多形式、全覆盖,体现了未来社会共治的趋势和方向。”中山大学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食品安全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记者了解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四川举办了“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大型晚会,解读和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宣传诚信经营典型,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在黄金时段播出。重庆在市级电视台推出“食品药品安全播报”电视专栏,展示监管动态,追踪投诉线索,解析不实传言。山东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疑点问题,摄制食品安全系列科普片《食品安全专家一点通》,在山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放。江西摄制“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专题片,全景展示现代食品科技和工业发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广西制作播出食品安全系列情景广播短剧,提示公众常见消费误区,普及饮食安全知识。福建拍摄系列“微电影”《瓜儿岛的故事》;印发卡通版《中小学生饮食用药安全指导手册》《老年人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读本》20万册。
  贵州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和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观摩,亲身体验食品安全科技保障措施。河南举办“生态文明与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探讨食品源头的生态保护与食品安全问题。内蒙古举办“首届食品安全高层对话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把脉内蒙古食品安全现状,为下一步工作建言献策。河北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巡回展览,开展“尚德守法 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校园行和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吉林举办“强化行刑衔接、严打食安犯罪”成果展,彰显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理念和创新举措。安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湖北开通“湖北食美药安”科普宣传微信公众号,推出“安安”和“美美”两个卡通形象,通过富有趣味的网络化图文表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科普传播力。云南开通手机报、微信等平台,广泛运用新媒体手段,将科普知识直接传递到公众手中。浙江举办“青春使命—食品安全+”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激发青年学生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热情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