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性骚扰事件肇事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1月3日,网友张扬(化名)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乘坐航班从深圳飞往北京的途中,遭到星河创服公司高管李某的性骚扰,随后报警。1月8日,张扬再次发帖称,李某已于1月6日被警方行政拘留。首都机场警方证实,李某被行政拘留5日。对此,李某所在公司星河创服表示,已获悉李某的处罚结果,目前李某已经离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法律界人士建议,遇到性骚扰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进行取证。
事件
女子称飞机上遭互联网公司高管性骚扰
1月3日,张扬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名为《飞机上遭遇性骚扰这一次我要维权》的文章。文章称,2日晚上,她出差结束后和朋友搭乘由深圳飞往北京的班机,3日凌晨1点20分左右,飞机准备降落,空姐过来安检、调直靠背,正在睡觉的张扬听到了动静但并没有理会空姐也没有睁眼,所以坐在她左边位置的李某“认为可能她睡得很沉”。
张扬称,关灯后,李某对她实施了性骚扰,“他把手侧着伸进了我的内衣里,直接碰到了我的身体,他整个身体侧过来,头靠着我的椅子。”被李某的行为惊醒的张扬睁眼后,李某甚至来不及将他的手拿开。
之后,张扬起身大骂李某,并在和空姐陈述李某的行为后,在飞机上联系了地面警方。飞机上很多乘客都在指责李某,但整个过程中李某始终一言不发。
大约凌晨2点20分,一行人被带到机场公安部门接受调查,李某始终拒绝承认有性骚扰行为。空姐和安全员也向警察说明了情况,空姐说,准备落地前机舱太黑,安全员在32排,而空姐都在休息,因此很难目击事发时具体情况。此后因为缺乏证据,只好让李某离开公安局。之后,张扬通过搜索发现,李某为北京星河创服公司的高管。
说法
双方各执一词警方进行调查
1月4日,李某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没有性骚扰张扬。星河创服公司此后发布声明称,此事系涉及李某个人的事件,经了解,事发当晚,警方已做调查。
此后,有网友指出,事件中唯一表示曾目击过程的爆料人微博认证身份为某公司旗下签约艺人或签约模特。因此有人质疑此事为网红团队的炒作行为。
1月4日上午,张扬发表长文回应称没有炒作,自己是大学生,由于此次事件,已经开始恐惧乘坐飞机,原定1月7日乘飞机前往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去昆士兰大学念书,因此也只能延期。此外,张扬7日还在其微博上表示,迄今为止,她从未与任何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
进展
趁女子睡觉时触摸胸部被行政拘留5日
1月8日,张扬再次发微博称,李某已于1月6日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并上传了一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事得到机场警方证实。
根据该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查明,1月3日1时20分许,在深圳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座位为38D的李某,趁座位号38E的女性乘客张某睡觉之际,用左手触摸张某胸部,张某被李某摸醒后报告机组,后由机组人员帮其报警。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将李某与张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以上事实有李某和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民警出具的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张扬告诉北青报记者,对于取证过程她不方便透露。此外,李某已经答应出来后向其当面道歉。在长微博中,张扬表示,她会接受道歉且事后不会再追究,“事情到此也算是有了一个结果。”
1月8日下午,李某所在的星河创服公司发表声明称,已获悉警方对李某的行政处罚结果,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以及事后对公众隐瞒真相的做法表示谴责。并称,李某已于1月5日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建议
遇到性骚扰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客舱属于半公共场所,出于对隐私保护的角度考虑,通常不安装监控设施,因此类似在飞机上发生的人身骚扰案件,个人取证比较困难。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录音等取证工作,并有效保存存有侵权人指纹等证据的衣物等。
如期间已威胁到个人安全,不建议自行取证,事发时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然后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进行相关取证及调查工作。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也表示,在取证方面,由于性骚扰往往发生在比较私密的空间,取证相对而言比较不易,“比如旁边刚好有人看到的话及时请目击者提供证言,如果有摄像头的话及时保全,如果有事发前后的录音也是很有用的。”
韩骁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骚扰者可以选择向有关单位投诉或者及时报警,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此外,韩骁表示,骚扰者实行的行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下可能面临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文/本报 记者 黄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