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飞机上突发急症 空乘和急救为谁抬发生争执
飞机上突发急症谁来抬我下飞机
空乘和急救人员被指为谁该抬患者下飞机发生争执患者最后自行勉强下旋梯爬进救护车
“如果机舱门能早点打开,如果他们能少点争执,早点送我去大医院,我的情况可能要比现在好很多。”直到昨天,张先生回忆起11月9日的那段经历,心里仍然有些堵得慌。
为此,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客服,对方回复称,一般救护车来了之后,病患就交给医护人员处理,他们不会随意搀扶或陪同病患前往医院。而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发生在飞机上的一切事情都由机上的工作人员负责,所以应该由空乘或地勤人员把病人抬上救护车。
事发
乘客飞机上突发急症
11月9日,张先生从沈阳搭乘中国南方航空CZ6101次航班飞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张先生称,飞机起飞约5分钟后,他感到腹部疼痛。“出发前在机场我只吃了一小桶碗面、一块小蛋糕和几块杏肉,应该不是吃坏肚子,而且我也没有排便感。”张先生随即向空乘人员反映,空乘人员表示可能是气压问题引起,并没有进行处理。
张先生回忆称,之后自己腹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9点20分左右,我已经疼得没办法坐在座位上,身上也在不断冒虚汗,所以我又跟空乘人员说了,希望他们帮我叫一辆救护车。”张先生表示,空乘人员赶紧帮他预约了救护车,之后还在航班上进行了广播,询问有无医护人员。“但当时只有一名妇产科医生在飞机上,没办法处理我的症状。”
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9点40分左右,飞机滑行后停在了机场,空乘人员通知张先生称救护车已经达到机舱外,并把他扶到头等舱前排靠近舱门的座位上。“但是舱门一直不打开,飞机就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张先生多次向空乘人员提出要求要下飞机,但空乘人员回复称,机场塔台那边没给信息,没给指定的停靠位置,而且没有梯子过来,就是开了舱门也没办法下去。“我从机舱窗户那里看到了救护车,就离我不到10米远,当时我真想跳下飞机去。”
争执
谁来抬病患僵持不下
张先生称,10点30分左右,机舱门打开了,其他乘客下飞机后,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上了飞机,催着让空乘人员扶他下去。“我当时浑身没力气,站都站不起来,只能求助别人。但没想到的是,空乘和医护人员为这个争执起来了。”
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空乘和医生双方都在互相指责对方不负责任,医生说空乘应该把乘客送下去,说外面的旋梯很滑,如果摔着了他们没法负责。而南航的工作人员表示病患应该由急救车这边的人来抬,他们不管。“大概吵了五六分钟,我当时还有些清醒,就说我自己下去吧,然后就半蹲半爬下旋梯,爬到了救护车的担架上,整个过程中,身后连个扶我一把的人都没有。”
张先生很庆幸,自己当时还有些清醒,能够挪步到救护车上,但又很困惑,如果是一个已经完全昏迷的重症病患呢,双方也要为此争执吗?
此外,张先生回忆称,在救护车上,医护人员告诉他可以要求南航派一个工作人员陪护,但这一要求随后被南航方面拒绝。而救护车运行后,告知张先生他们不能去市区,将张先生送往最近的首都国际机场医院,并向他收取了几百元的费用之后,就离开了急诊室。
最终,辗转几家医院后,张先生被确诊为腹内疝,并被切除了0.8米的小肠。张先生称,如果到达机场后,舱门能够及时打开,医护人员和空乘没有起争执,如果救护车能把他及时送到大医院诊治,可能他的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医生说,如果确诊及时,我的小肠可能不需要被切除掉一部分。”
回应
急救和空乘各有说法
昨天,北青报记者致电中国南方航空的客服人员,就张先生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对方回复称,舱门何时打开需要听塔台那边发出的信息,这是规定。其次,如果遇到张先生这样的情况,舱门打开后,救护车内的医护人员上飞机后,病患就完全交给医护人员处理。“我们不能随意搀扶病患,应该由现场的医护人员判定情况,并把病患抬到救护车上。”
工作人员还表示,据他了解,像陪护航班上的病人这种情况此前没有发生过,“空乘人员有飞行任务,肯定不会陪着去的,机场地勤人员那边就不清楚了。”
与此同时,北青报记者也电话咨询了首都国际机场医院的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凡是飞机上发生的事情都应该由航班的工作人员负责,旅客在飞机上突发急症,应该由航班工作人员搀扶或者抬上救护车。“就是一般的居民住户叫救护车,我们也只是在楼下等,由亲属朋友背患者下楼。”工作人员补充说。
另据这名工作人员称,像张先生这种情况,航空公司应该派人陪护,“他的行李都在飞机上,又是一个人,应该派个地勤人员或者服务人员跟着去医院处理一些急事,基本上很多航空公司都会这么做的,因为救护车能负责的只是把病患运送到急诊室门口。”
此外,工作人员也确认了首都国际机场医院的救护车不能前往市区一事,提醒如果需要前往市区医院,应该拨打120或者999。而对于收费问题,工作人员称收取的是救护车出车的正常费用,如果需要担架抬送的,还需要提前预约担架工,另外收取担架工的费用。“不过这些费用都很少。”但至于具体金额,工作人员并未透露。
文/记者张雅线索提供/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