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

05.02.2018  16:53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复同意《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渠口文化景观区详细规划》《浣江——五泄风景名胜区汤江岩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和《天台山风景名胜区赤城景区中心区块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是指导景区开展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对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景区资源,进一步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景区品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批复函要求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区域内文物古迹、自然景观资源及其环境,建设项目应避免对山水景观和景点的遮挡与破坏。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要凸显风景名胜区的特点;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应收尽收,处理达标排放。建筑风格和体量均应遵循宜藏不宜露、宜散不宜聚、宜低不宜高、宜淡不宜浓、宜中不宜洋的“五宜五不宜”原则,与自然风景相协调、与地方特色风貌相融合。规划区内居民点建设用地应当仅限于满足景区当地居民必要的居住、生活、生产等功能,适当兼容旅游服务用地功能,不得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规划确定建设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标不得突破有关要求。
  今年,我省还将继续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审、用、管”机制。(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日前,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超山风景名胜区面积约6.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