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次实施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17.06.2015 13:55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014年4月,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宁波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同年末,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文件要求,与报告对象进行了对接并汇总实施情况。截止2015年2月末,91位被审计对象在规定报告时间内如期报告上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上报率99%。
从报告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领导干部能够按照两办下发的办法要求,全面理解告知的经济责任内容,准确把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自觉、主动配合和支持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内容完整。但也有少数单位由于部门之间衔接沟通不畅,导致单位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报告事项不知情,报送时间不及时,需在新的年度加以完善与提高。
目前,市审计局结合2015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具体项目实施,将对相关审计对象上报的年度报告事项作进一步的审计核实,以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7.06.20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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