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印发《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07.08.2015  01:07
  今天,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意见》指出,上讲台的领导干部包括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地市的主要负责同志,重点是省级领导干部。每个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上一次讲台。保证每所高校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听一次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告或形势与政策课。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上讲台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和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实际,宣讲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宣讲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教育;开展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开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大团结教育;回答高校师生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帮助青年学生自觉划清思想理论上的是非界限。
        为了保证“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三部委将每年联合制定两期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要点,于春、秋两季开学前印发各地。各省级组织、宣传、教育部门要根据宣讲要点,结合本地高校学生需求和本地区发展情况,编制本地领导干部上讲台的学期授课计划。接到授课计划后,领导干部要深入研究讲授内容,认真备课,撰写讲义,并严格按计划时间完成授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