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消费需谨慎 城南所巧维权给力

13.03.2015  17:27


  日前,金华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城南所连续接到投诉6起,投诉内容都是关于消费者在金华宾虹路理工学院对面的懿轩美发店办卡消费,2014年10月份,由于该店关闭转让,重新开一家名叫“爱美丽美发店”,原商家让消费者去东莱路的懿轩美发总店去继续消费,消费者由于路途较远不方便,要求退卡。

  城南所分析举报内容后确定这是一起群体性投诉举报,当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多次召集商家和消费者进行消费调解,经了解,商家给消费者办的优惠卡,优惠力度较大,充值168元可享受1000多元的洗头服务,如果消费者退卡,退还的费用都较少。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该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下,商家同意与宾虹路原理工学院现开的店协商,让消费者到该处消费,所有优惠按原来不变,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简析:“预付款消费”其实就是由消费者首先对商家授信,预先付费,然后延期消费其服务和产品。由于消费卡消费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加上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消费的金额未完,经营者却卷款而逃或因更换经营者使消费卡作废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屡发生。

  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该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款消费时注意,要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佳的商家购买消费卡;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了解相互的权力和义务,看有无霸王条款;收集和保存合同、发票相关证据;每次消费要进行确认,一旦发现消费纠纷问题,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涉嫌携款潜逃或经济诈骗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