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41个试点派出所窗口可直接办理134项服务

29.05.2020  15:52

  重庆市公安局29日宣布,从6月1日开始启动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综合服务试点,届时民众可在41个试点派出所办理涉及治安、交管、出入境等多个警种共134业务,其中86项业务可当场办结,实现让民众“减少办事流程、灵活办事时间、减少来回奔波”,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此次试点改革,按照“一个区县公安局,一个试点派出所”的原则,在重庆全市确定了41个人流量多、业务量大的派出所开展试点。总计涉及业务事项总量28类134项,其中户政类88项、治安类4项、出入境类4项,车驾管类35项;实现可以窗口当场办结事项86项,区县通办7项、全市通办29项、全国通办6项;新增可办事项43项,下放审批权限20项。

  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汪绍敏介绍,以前派出所窗口服务比较单一,仅局限于办理户政业务,通常叫做“户籍窗口”,试点改革以后称之为“综合窗口”。具有两方面转变,一是业务范围的拓展。从原来单一的户政业务,扩大到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等业务,实现了业务范围从“1”到“4”的拓展。试点改革后,派出所窗口可承办户政、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4大板块业务。二是可办事项数量增加。与传统单一的户政窗口相比,试点后,派出所可办业务事项共计28类134项,新增可办事项43项,增加率达47.2%。重庆警方还综合采取“人工办理+自助办理”的两种方式,通过增设自助设备,大幅提高办事效率。

  为了确保民众办事更清晰,重庆统一了综合窗口的标志标识、制作办事指南,并安排专门警力开展咨询、引导,提高民众办证办事效率。同时,加大对窗口民警业务能力培训,广泛采取集中授课、送教上门、编写教材等方式,安排业务骨干对试点单位的民警开展“点对点”“手把手”全方位培训,帮助他们更快更好熟悉业务,更好为民众提供优质服务。

  汪绍敏表示,下一步,重庆警方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原则,及时收集掌握试点过程中的民众反响,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类困难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窗口单位综合服务。今年年底前,在重庆全市所有城区派出所和农村中心派出所全面推广,真正把派出所窗口打造成民众身边的综合“服务站”。(记者 刘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