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明确八项职能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由“机关型”向“实战型”转变

22.10.2014  18:04

  日前,台州市将各县(市、区)原来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统一更名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中心乡镇(街道)试点设立12个执法中队,在村居(社区)全面建立2912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组织执行体系。其中,县级执法大队是“龙头”,内设监管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明确八项职能,将县级矫正机构由 “机关型”向“实战型”转变,便于统一执法,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统一接收审前调查委托函,统一指派 2名执法干警赴拟调查人员居住地开展审前调查工作,司法所派人员进行协助。审前调查工作完成后,提出意见统一交由法制部门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提交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审前调查评估956件。
   二是把好入矫环节。 在执法大队设立入矫窗口,建立宣告室,由执法大队干警统一完成接收、建档和指纹收集工作,并由公、检、法、司各家联合参与开展入矫宣告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做好第一次谈话教育,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知身份、明规章,树立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入矫谈话2652次。
   三是做好监管工作。 执法大队依托县级监管指挥中心,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监控安全体系,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GPS定位监控,构建电子围墙系统。执法大队干警及招聘社工每天对重点人员信息化核查一次,对各乡镇(街道)一般社区服刑人员每天抽查10—20名,发现问题,利用社区矫正视频指挥系统,及时指示司法所核实情况,固定证据,及时作出处理。截至目前,共定位社区服刑人员5399人,开展信息化核查16000余次。
   四是做好集中教育工作。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依托县(市、区)规模化劳动教育基地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创新教育矫正内容,建立德法教育库,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分类教育等;拓展教育形式,开通网络自主学习平台,建立网上学习效果考核评价体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教育29938人次。
   五是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依托县(市、区)规模化劳动教育基地制定公益劳动计划,每周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劳动,所得收益设立公益基地,反哺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指导县级矫正、归正安置帮教“二合一”协会及乡镇(街道)分会建设,健全协会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帮教帮扶“社会化”。今年累计组织社区服务26010人次,开展社会帮教3890人次。
   六是强化部门衔接机制。 协调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在执法大队设立法院工作室、检察室和警务室,建立月例会、季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搭建司法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出台部门衔接意见,明确与各职能部门在法律文书衔接、法律监督和收监执行等方面的职责。
   七是做好收监执行等强制性刑罚执行工作。 执法大队人员定期对司法所执法干警和社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的实战性;对于警告、提请治安处罚和收监执行等具体执法环节,由执法大队干警统一完成证据收集固定工作,统一出具提请治安处罚或收监执行建议书,统一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收监执行工作,有效缓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压力。今年以来,累计警告325人次,治安处罚31人次,收监执行47人次。
   八是做好对执法中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执法大队对下设直属中队及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实行垂直管理,做好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日常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考核工作。同时明确执法中队和司法所在监管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关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优化资源,形成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