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社会公布25项权责清单
23.03.2015 18:24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此次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权责体系,并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的。清理的行政职权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指导、其他共10大类。通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深圳市档案局对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等23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类,决定保留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指导和其他4大类25项56个子项行政职权,并对上述行政职权进行流程再造,逐一编制外部、内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受理、审查、批准、办结等各环节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等,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并针对内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进一步深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深圳市档案局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将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档案科技成果推广4项行政职权事项转移给市档案学会的意见和方案,其中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已经实现转移,其他事项正由市政府进行评估论证。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3.03.20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