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四项措施推动新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20.05.2015 13:3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二是落实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在受理申请办理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需签订《质量通病防治责任书》,严格执行两项文件,对新增的各项技术措施产生的费用在竣工决算时予以列支。该项工作开展至今,共签订责任书54份。工程竣工验收实行项目终身责任制,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人铭牌永久上墙制度,共建立铭牌189块。
三是实施新建工程监督交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凡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制度。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底具体工作由嘉善县建筑安全监察站和嘉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每个项目派质量和安全联络员一名,交底方式采取书面交底和结合工程建设现场交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级建设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开工前对工程建设各参建设单位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交底。截至目前2015年新开工新项目76个 建筑面积894218.84平方米 ,造价163191.6126元。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测。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点将全县在建住宅工程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实行数字平台信息化管理。工程形象节点、混凝土进场浇筑、分工程报验、检测报告审查等一系列工作均通过数字平台扭转,确保在第一时间可以对外公布和查询,2015年监督抽测项目37个,材料抽检的参数共173项。(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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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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