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明确两国将加强政采交流合作

15.06.2015  14: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预计在今年年底前生效。根据协定,两国将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韩自贸协定中的经济合作章节对两国政府采购合作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其中提出,认识到政府采购在各自经济中的重要性,缔约双方应致力于促进缔约双方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合作活动。

  在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中韩自贸协定明确,缔约双方应公布法律,或通过其他途径保证可公开获取其法律、法规和普遍适用的管理规定,以及各自签署的可能影响其采购市场的国际协定。

  针对两国的政府采购信息交流,中韩自贸协定提出,缔约双方应立足于各自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就政府采购领域各自的法律法规开展信息交流。中韩自贸协定还明确了两国开展政府采购信息交流的政府机构。其中,中国为财政部,韩国为企划财政部及调达厅,或其继任者。同时,为方便磋商,缔约双方还指定上述部门为政府采购联系点。

  此外,中韩自贸协定还对两国未来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谈判进行约定。其中提出,缔约双方同意在中国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后,尽快开展政府采购谈判,以期在互惠基础上达成双边政府采购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