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十方面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通知》

14.03.2017  15:07

 

 

为加强我省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一步提升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服务水平,近日省民政厅印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十方面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今年各市、县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指标,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参照即将印发的《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管理使用标准(试行)》、《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试行)》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准确把握工作进度,落实资金补助,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督查力度,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省政府十方面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