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面上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检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
浙水办建〔2017〕5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全省面上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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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全省面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我厅将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面上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质量抽检项目将从《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等任务的通知》(浙水计〔2016〕29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治〔2017〕2号)安排的相关水利项目中抽取。 二、抽检内容 根据质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抽取工程的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及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等进行抽检。 三、抽检实施 质量抽检工作由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抽检结果将作为项目所在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质量管理评价的依据,以及切块分配水利建设资金和水利管理资金的绩效因素之一。 四、其他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做好工程项目信息汇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辖区内面上水利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见附件),于4月25日前报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市本级及其辖区内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工程信息(需盖章),于4月28日前传真至省水利厅,并将附表(电子表格)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礼 电 话:0571-89774194 传 真:0571-88216203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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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