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按照《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文化部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选定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作为首批抢救性记录对象。目前,已完成徐二男(海宁皮影戏)、张坤荣(海宁皮影戏)两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汪世瑜(昆曲)、郑兰香(婺剧)、葛素兰(婺剧)等三位的记录拍摄已初步完成,并进入后期制作阶段;沈守良(姚剧)、章华琴(新昌调腔)、李子敏(瓯剧)、卓乃金(平阳木偶戏)、阮世池(温州鼓词)等五位的记录正在有效进行中。目前,我省共有122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其中70岁以上(1946年底前出生)79人,已去世17人。
一、广收资料,拟定提纲
向各市、县非遗中心,项目保护单位征集传承人资料,把122位传承人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一网式收集,并通过网络查找下载、购买等各种方式补充搜集相关资料。根据所搜集的材料,梳理传承人生平,拟定访谈提纲,同时为数据库建设服务。
二、加强沟通,拟定计划。
拍摄工作开展前,与传承人及相关人员做好沟通工作,拟定大致拍摄流程与时间安排,便于后期有序开展拍摄。针对偶发状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联系专家,保证质量
邀请传统戏剧、曲艺等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定期对阶段性工作成果,如记录视频、访谈提纲等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同时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邀请对记录对象或非遗项目有深入了解的专家,尤其是省级有造诣的专家和非遗项目当地的乡土专家,全程参与记录工作。特别是口述片中,由专家担任访谈嘉宾,捕捉更多信息亮点,进而深入挖掘,采集关键信息。
四、上下联动,多方配合
建立专家评审组、省非遗中心、各地非遗中心联动机制。专家评审组宏观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引领、各地非遗中心参与协助,推动抢救性记录工作高效开展。
五、成果整理,数据建设
建立专项档案室,妥善保存记录工作成果,包括前期搜集、后期补充的相关资料等,做好资料整理、利用、数字化工作。高度重视成果、资料的管理,跟进数据库平台建设,形成非遗传承人数据库。面向全省开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调研报告征集评选活动,并结合培训等工作提升质量,推出书籍编纂等系列成果。
六、带头示范,纵深推开
省非遗中心在省内全面开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与各市县分享、交流工作经验,积极带动各地开展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例如舟山、金华等地在中心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带动下,正在着手启动市一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作,并举办了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