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量虽不大但情节严重

29.10.2014  10:21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地被违法占用、掠夺性经营的现象多发且愈演愈烈。昨天下午,海宁法院通报了该院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的相关情况。
  今年1至10月,海宁法院共受理并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5件9人。总量虽然不大,但审判实践显示,保护农用地的任务十分严峻。
  海宁法院刑庭庭长黄晓雯介绍,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时间长、面积大、影响深。从查明的犯罪事实看,违法占用农用地时间均在7年以上,最长的达到11年,有的是经处罚退出后又违法占用。9名犯罪人员中违法占用农用地最少的10亩,最多的31亩,总计违法占地104余亩。这些被非法侵占的农地多数为耕地,部分还是基本农田,被告人采用浇筑水泥、搭建房屋、围墙简易棚等手段破坏农用地,使农地的种植损毁程度均达到了重度。
  非法占用农用地愈演愈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部分地方违法占用、违法建筑多发,导致行政监管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干部、村干部对违法占地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导致违法人员胆大妄为。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黄晓雯介绍,被追责的9名被告人,均是向村民租赁土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后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或转租他人使用从而牟利,其中被告人孔某先后4次扩大违法占用面积,先后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值得庆幸的是,案涉的104亩被破坏农用地已全部得到复垦,追缴非法所得1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