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局:税收“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12.05.2015  19:10
早知道进入纳税信用‘黑名单’会如此麻烦,当时我就应该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该抱侥幸心理,一走了之。”近日,青田县一个体户老板在处理完自己的纳税信用“黑名单”后懊悔不已。

原来,这位老板在鹤城镇开了一家手机卖场,因竞争激烈,生意每况愈下,于是把店门一关直接了事,而为未到当地税务部门报停或注销。2年后,他改行到水南街道石郭村做起了建材生意,现在建材生意有了起色,前往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时,没想到自己上了纳税信用“黑名单”,无法办理现行业务。

据青田县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介绍,现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被评定为D级的10类企业纳税人和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将进入纳税信用“黑名单”,像上述未进行停业或注销,又无法联系到负责人的纳税户,税务机关会将其转为非正常户管理,最后进入纳税信用“黑名单”。

此外,税务部门还会定期将“黑名单”信息推送给工商、国土、房产等相关部门,各部门以信用数据库为纽带,对纳税失信实行联合惩戒。进入“黑名单”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是与法人(业主)、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的,使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全国范围内的经营、投融资、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各种业务的办理都将受到影响。

黑名单”制度推行以来,青田县局陆续受理了9户因未办理涉税事项而纳入了纳税信用“黑名单”管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体系的建立,使失信者受到了制约和惩戒,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自律意识,降低了税收管理成本。(青田县局 王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