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研究部署深化简政放权等工作
3月27日,青海省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青海省政府拟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草案)等。
会议指出,经过2014年两次清理,本届政府“到2015年底减少行政审批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任务已提前一年完成。为切实让青海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必须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拟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草案)》,决定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等2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下放。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除国务院明确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青海所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一律改为后置。
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主动作为,抓紧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尽快完成青海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评估、公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简政放权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研究了调整提高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补助标准事项。会议决定,考虑到青海地处青藏高原,高海拔,低氧、低气压自然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实际,为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从今年起,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处级、聘用副高职称人员的年人均体检补助标准统一上调至400元,在职科以下人员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的年人均体检补助标准上调至300元。
会议还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审议了《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草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