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美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安吉县“林长制”工作结硕果

08.02.2021  14:51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提出明确要求。

  探索实施“林长制”,安吉走在前列。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健全森林生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2016年底,安吉县开始探索制定林区管理体系;2017年8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安吉县“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林长制”;2017年9月,安吉县被列为省级“林长制”改革试点县,全省唯一。这意味着“林长制”已经在安吉推行3年有余。

  “推行‘林长制’,是实现对森林精细化管理的前置式保护,实现森林生态保护到村到点。”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刘勇介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级林长季巡林、二级林长月巡林、三级林长周巡林、护林员日巡林制度,极大提高了涉林问题的解决效率,实现了生态、经济效益“双增”。

  依托“林长制”,安吉县森林资源管护由“小马拉大车”转变为各级多部门“同唱一台戏”,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推行“林长制”改革以来,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2%、森林蓄积量347.3万立方米;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1.5万亩、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63.2万亩、营造珍贵彩色森林16.13万亩;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域覆盖。

  以“林长制”为抓手,该县持续深化“林长制”配套改革,催生了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林业综合体项目。刘勇介绍,通过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模式,实现林笋、林菌、林药等林下多模式融合经营,有效增加了林农收入。三年来,“安吉冬笋”“安吉竹笋”“安吉竹林鸡”相继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极大提高了安吉林产品知名度,提高了林产品销量、价格。此外,通过探索毛竹林流转,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累计流转毛竹林14万亩。

  接下来,该县将继续发挥“林长制”示范效应,推动森林旅游、森林体验、森林康养、森林文化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湖州市林业局,安吉全媒体记者 章婧 通讯员 沈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