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11条婚庆行业“霸王条款”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我市婚庆行业合同中最常见的11条“霸王条款”,这些条款主要出自酒店、婚庆公司的格式合同中,内容涉及婚宴定金、酒席定价、物品保管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负责人介绍,上述“霸王条件”是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2017年的婚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陆续发现的,这些条款内容都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定金:
【霸王条款之一】如忘记附上预定金收据,则按宴会总额费用如数付清,此后凭预定金收据办理退款手续。
【执法部门点评】:在丢失或忘记附上预定金收据的情况下,若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已付过定金应不影响定金的抵扣或退款,该条款属于《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一条所指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
【霸王条款之二】交付定金后,定金不予退回。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一概而论,直接规定定金不予退回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的规定。如果双方都正常履约,定金应转为预付款在最终付款时进行抵扣;如果消费者违约,那么酒店方面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酒店方面违约,则应向消费者进行双倍定金赔偿。
关于对酒店设施的损失赔偿:
【霸王条款之三】如果客人在使用预定宴会会场期间对预定宴会会场内部结构及设施有任何损害,一律按酒店价格赔偿。
【执法部门点评】:消费者在使用会场期间对其内部结构及设施因过错造成损害的,应当按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才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而不是按该条款所指“一律按酒店价格赔偿”。该条款属于《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一条所指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
关于违约金:
【霸王条款之四】新人预定时候须交纳20%定金,在婚礼前一个星期X 年 X月 X日前支付到位婚庆服务款项总额的90%费用,婚礼X 年X月 X日当天应结清所有婚庆服务尾款。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3%的滞纳金。如新人在婚礼前取消所定婚庆服务中之任何服务,则按照取消的单项服务原价赔偿4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执法部门点评】:滞纳金应由政府部门收取,该条款中“滞纳金”改为“违约金”,且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该条款中“按照取消的单项服务原价赔偿40%的费用”的规定属于《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一条所指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
【霸王条款之五】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及银行刷卡手续费,如需开具发票或刷银行卡,由新人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执法部门点评】:交税纳税、出具发票等属《税法》规定的经营者法定义务,不可转嫁给消费者,也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的规定。
关于计价:
【霸王条款之六】请根据您的喜好要求选择一款本酒店时令菜单,于婚宴举办日的七天以前到餐饮预定部确定。菜单每桌供10位享用。另外每加一位将按整旧菜肴价格的十分之一收费。
【执法部门点评】:酒席应以桌为单位,不应以人为单位,该条款属于《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一条所指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实际增加人数的,对于分餐按盅计算的菜品可以按实际增加的份数进行收费,对于不分餐的菜品不应加收费用。
关于纠纷处理:
【霸王条款之七】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包括它的存在、效力或本协议的订立应受本酒店的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及译义。与本终止,应根据温州仲裁机关当时适用的规则仲裁。仲裁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应以英文进行。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规定仲裁地为香港,仲裁语言为英文且协议解释权归酒店,属于《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二条所指的“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
【霸王条款之八】由于酒店的过失所导致此次活动无法举行,则酒店可赔偿主办方的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主办方已支付酒店的预付款的额度。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规定酒店方过错引起的损失酒店最多只赔付消费者已支持预付款的额度,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的规定,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霸王条款之九】本协议的履行将受制于天灾、战争、政府条令,本酒店的损坏或毁坏,本酒店所在国爆发疾病或疫症、火灾、罢工、民众骚乱、或者其它超出了签约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类似原因或威胁,而导致本协议条款无法或不能合法地履行。基于上述任何原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不少于30日的局面通知给对方终止本协议,本酒店亦行使绝对酌情权修改本协议;协议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所指的绝对酌情权是不存在的,该条款任意扩大了《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的范围,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的规定。
【霸王条款之十】所有物件的存放将由物主承担责任,酒店将不对任何贵重物品或现金储存承担责任。如果物件未于此次活动结束日后五天内被认领。酒店将有权以适当方式处理此物件,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物件存放所造成对酒店或任何第三方的物品或设施损坏,将由物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免除了酒店对消费者物品的保管责任,并自行赋予酒店在活动结束日五天后自行处理消费者物品的权利,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的规定。
【霸王条款之十一】如果因此次活动的全部或部分,或者由于 公司没有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而使本酒店及其关联公司、附属公司及相联公司及其董事、市级职员、股东、员工(受弥偿者)产生、蒙受或引致的任何及一切损失、损害、索偿、索赔要求、诉讼、处罚、费用、法律法用或法律责任(包括任何人士或酒店的有关财产造成损伤或损害),贵公司将放弃追讨受弥偿者并为其作出抗辩及弥偿,使之不受损失。
【执法部门点评】:该条款完全免除了酒店自身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十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的规定。
最后,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拒绝不合理条款。签订合同时明确商品和服务的名称、型号、款式、质量、数量、价格等,同时要在合同中逐条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拒绝支付合同外不合理的费用。如遇到消费纠纷,要注意保留票据、合同、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积极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有关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协会等其他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