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集团收购东永项目意向协议签订

06.01.2016  20:00

2015年12月30日,省交通集团就收购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永项目”)100%股权事宜与永康市政府、东阳市政府共同签订了《东永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协议就收购标的、定价原则、转让方式、审批程序、中介机构、人员安置、造价控制、竣工验收、过渡期管理及后续工作等作了约定。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集团公司高速公路“四个一批”关于整合一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东永高速主线全长44.697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28.57亿元,起自诸永高速公路东阳市马宅,终于金丽温高速公路永康市新店,是连接诸永与金丽温高速的一条地方高速公路。

省交通集团去年上半年研究确定了改革发展思路和目标后,为切实提升高速公路主业控制力,提出了“将我省建成全国第一个高速公路无盲区省份”的目标,制订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按期建成一批”、“资源整合一批”等“四个一批”工作方案。自2015年7月份以来,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到东永项目进行实地调研,与金华市政府、永康市政府、东阳市政府及东永项目管理层多次洽谈。集团公司与股东方均表示了合作意向,首先与金华市政府签署了相关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纪要的框架下与永康、东阳市政府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

收购东永项目后,集团公司在全省高速公路路网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 根据协议安排,集团公司将于近期选定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并对东永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