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审难案新案
29.10.2014 10:20
本文来源: 法院
蔡某今年52岁,曾担任瑞安塘下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蔡某在担任副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建设管理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超市卡、现金总计4万元。蔡某对这些事实均予以供认,表示悔罪,请求合议庭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
据悉,院长担任审判长带头办理案件,是瑞安法院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瑞安法院案件数呈持续高位增长态势,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为此,瑞安积极探索,动员一切审判力量参与办案。
张毅介绍,院庭领导选择办理的案件,一般是较重大、复杂或者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这项制度将案件庭审与完善青年法官培养锻炼相结合,实现院庭领导以“一对一”模式带领青年法官全程参与案件庭审,切实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法官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
本文来源: 法院
29.10.2014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