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04.08.2015  17:56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8月4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主持会议。省院领导同志、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级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年初高检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后,省院即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三级院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通过自查和对外征求意见等方式,各级院对近年来司法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以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规范情况、举报工作规定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下行案件处理等情况专项督查为抓手,上下联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从会上了解到,各地检察机关采取了多种创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例如,杭州市院以反贪反渎办案规范化为重点,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了检察人员履职评议活动;温州市院开展了“案件抽样评估”检查活动,坚持专项整治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绍兴市院以突出跟进办案部门、跟进办案区、跟进羁押场所的方式对司法规范化存在的共性个性进行全面梳理和查摆;湖州市院开展了“执法办案法治化规范化”主题分组研讨活动;金华市院采取项目化推进、责任制落实方式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指导。同时,检察机关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召开座谈会,主动走访纪委、法院、公安等单位,坚持开门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规范司法行为的导向。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和省院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落实,统筹协调推进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对问题查摆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把握转段条件,抓好对照检查阶段收尾工作。会议强调,要把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建立健全保障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提升整治工作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