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召开第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25.08.2016  18:37

 

【本站8月25日讯】8月22日下午,研究院召开第四次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持续深化“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该院在杭党委委员、工会负责人、纪委委员、各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院属各部门负责人、院属单位领导班子、院属公司高管等50余人参加会议。

该院纪委书记戴景康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他指出,《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制度之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员科学履职的重要“利器”。《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情况、问责方式等,实现了党内问责精细化、系统化、法制化,提高了执行力。他强调,院属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学习《问责条例》,不断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梳理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让党员领导干部清晰认识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牢记《问责条例》主要内容、理解主要精神、明确问责底线,以《问责条例》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言行举止。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郑建根传达了《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补短板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部署有关工作。他强调,研究院要牢牢抓住“补短板”机遇,进一步发挥好技术优势,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谋划,在提高创新主体活力、培养创新人才、参与重大水利服务、加强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基础建设、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推进过程等方面,积极承担相关工作,为行业管理提供高效科技服务,更加重视水利科技创新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院上下共同努力,争取创造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