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出境1年半后洋“老赖”主动还钱
日前,简某、廖某终于登上了回美国洛杉矶的飞机,到家后,他们还给嘉善法院执行局的周法官打电话报了平安。他们两人在经历1年半的被限制出境后,终于还清了所有欠债。这起执行案件成功执结。
美籍台湾人简某今年四十出头,是嘉善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贸易公司是由一家外国法人独资开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另一名董事廖某是美籍香港人。
由于资金运作困难,2013年12月初,这家贸易公司开始停业,之后,众多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嘉善法院共受理以这家贸易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各类执行案件72件,总标的近524万多元。
执行过程中,承办此案的周法官中发现,这家公司虽然注册资本有200万美元,但并没有全部到位,公司经营场所也是向他人租赁的,没有任何履行付款的方案。于是,法院对公司所有的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库存材料等资产委托评估,并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最终筹得了446980元。不过,这些款项在扣除工人工资及其他优先支付费用后,远不足清偿剩余债务。
2014年5月30日,作为申请人之一的海盐盛大标准件厂,向法院提交了限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董事廖某离境的申请。
同年6月5日,嘉善法院依法作出限制出境执行裁定书,并向两名案件当事人简某、廖某进行送达。
简某、廖某曾对限制出境的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嘉善法院听证后予以驳回。之后两人又向嘉兴中院提出复议,也被驳回。
但简某、廖某仍不死心,两人既没有履行义务的意思,又借口自己生病要回美国治疗,还说家里有亲属重病要回国探望,要求法院解除对他们的限制出境措施。
从2014年到2015年,嘉善法院共下达6份限制出境裁定,同时耐心地向简某、廖某做好解释工作。
直到2015年8月,已经快两年没有回过家的简某、廖某开始主动联系法院,要求与各债权人协商处理在法院的所有欠款案件。
最终,简某、廖某筹得了380余万元,与所有债权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履行了全部付款。嘉善法院立即作出裁定,解除了对简某、廖某的限制出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