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四举措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江山市积极采取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一、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市级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盖章等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一律取消。深化中介机构管理改革,完善出台中介服务目录,规范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建立“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机制,各审批部门建立“一人领衔、全程服务”机制。
二、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属于上级部门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执行或免于收取。制定出台工业项目综合(分期)验收及分割办证暂行办法,工业用地履约保证金下调50%。新落户工业项目暂停收取部分行政事业收费。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政府对金融机构考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和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协同银行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加快核销进度。建立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简易化制度,加快僵尸企业的破产重组。扩大企业搭桥专项资金受益面,全力支持年缴税金5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的贷款还贷资金周转,借用额度从不超过企业到期贷款额的70%提高到100%。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单个企业贷款担保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担保费下调50%。发挥好小微企业科技风险资金池作用,支持银行、保险开展无抵押信用贷款、订单质押、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
四、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鼓励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每年举办1-2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精细化管理培训班。鼓励企业与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企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进驻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流程等一体化服务,给予实际支付费用1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3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管理创新试点企业和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上级文件规定及时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江山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