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2万?杭州阿姨的自行车后轮勾倒了大伯
杭州网讯 去年3月6日,徐阿姨推着自行车从西湖大道走过,突然后轮一震,回头一看,70岁的赵大伯摔倒在地。这一摔,赵大伯左边的小腿骨折了,还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赵大伯向徐阿姨索赔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而徐阿姨坚持是赵大伯自己撞上来的,双方争执不下,对薄公堂。
近日,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大伯:她后轮勾住我还继续往前推才把我摔骨折的
庭上,赵大伯回忆道:去年3月6日,他在西湖大道某大酒店外人行道上与朋友聊天,徐阿姨推行自行车从这里经过,突然,自行车的后轮勾住了他,但徐阿姨还是继续推行自行车。赵大伯失去平衡倒地受了伤。
随后,徐阿姨正巧有急事处理,于是先行离开。而赵大伯则前往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左胫骨下端及腓骨上端骨折。去年3月14日,赵大伯到杭州上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去年5月10日,上城交警大队作出交通意外证明。后经鉴定,赵大伯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建议为150天,营养期建议为90天。
赵大伯认为,如果不是徐阿姨推车过路不小心,他不会受伤,责任出在徐阿姨,所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徐阿姨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2万余元。
阿姨:摔倒是因为他自己转身动作太夸张
徐阿姨在庭上也觉得很冤。
去年3月6日上午11时许,正值西湖大道那个大酒店的健康讲座散场,徐阿姨刚好路过推着自行车准备下人行道,因人流太多,推行很缓慢,突然感觉自行车后轮有猛烈震动,等徐阿姨回过头去发现赵大伯已经倒地。而不是像赵大伯描述的后轮勾住他后徐阿姨仍旧继续推车的情形。
徐阿姨认为:赵大伯聊天后转身前行时,应看清前面的状况,赵大伯自己夸张的转身的动作是导致其接触到自行车后轮、身体失衡倒地的主要原因。所以徐阿姨认为责任在赵大伯自身。
“当时交警也处理不来的,旁边的人围上来都说不是我的错!”徐阿姨很是生气。而且当时徐阿姨离开前也给了赵大伯同伴联系方式,是经赵大伯同意后自己才先行离开的。徐阿姨觉得自己不存在过错,请求法院驳回赵大伯的诉讼请求。对赵大伯主张的各项费用12万余元,徐阿姨也不承担。
法院:二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双方分担损失
经过审理并结合相关证人证言,法院认为,赵大伯和和徐阿姨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本案中,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上城交警大队交通意外证明,大伯转身时与阿姨的自行车后轮相接触,造成大伯失去平衡倒地受伤,他们双方在主观上均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徐阿姨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赵大伯各项损失合计20000元。
原标题: 索赔12万?杭州阿姨的自行车后轮勾倒了大伯 作者:实习生 洪明思 通讯员 尚法 网络编辑:俞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