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总经理今日阶下囚 一名职务犯罪者的忏悔

22.06.2016  08:18

    “我走了一段弯路,现在非常非常后悔,今天和大家交流,是想用我的经历告诉更多的人,一个人必须守住底线,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6月21日上午,在省法纪教育基地的会议室内,一位特殊的发言者讲述着他的过去,不时引发现场聆听者的深思。

    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第18个举报宣传周的活动之一,21日上午,省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到省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与职务犯罪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

    今年50岁的方某某面目清秀,谈吐儒雅,很难让人把他和罪犯联系在一起。

    因犯受贿罪,方某某于2014年被萧山法院判刑10年6个月。出事前,方某某是杭州市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而翻开方某某的履职表,他曾在杭州某镇担任过副镇长,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征迁等。

    “当时,镇里的各项工程建设及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主要由我负责。”方某某说,正是从那时起,他的家变得“热闹”起来。工程公司老总、包工头等纷至沓来,通过他的亲友想方设法接近他。起初,他很警觉地和他们保持距离,但一来二去熟稔起来,在一拨拨金钱攻势下,他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最终丧失了底线。“那时候,那些老总和包工头经常会塞给我大把的现金。我当时觉得,大家是朋友,能帮忙就帮他们一下,至于这些钱物,都是‘兄弟情谊’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方某某说。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一次次贪欲的兑现,把一个人一步步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经查明,2007年到2014年,方某某在担任杭州某镇副镇长期间,利用其分管辖区内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工程设计、工程发包、工程项目建设、拆违控违等工作中,为多人及企业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近130万元。

    “我有30多年工龄,20多年党龄,在领导岗位上任职有很长时间了,也获得过不少荣誉。我做梦也没想到,现在要面对10年6个月的监狱生活。”说到这里,方某某禁不住哽咽。

    方某某有一个50多人的大家庭。他入狱后,这个大家庭再也看不到热热闹闹的欢聚,听不到说说笑笑的欢乐。“以前,很多人都羡慕我,后来就变成了指指点点和冷嘲热讽。每每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像针扎一样。”方某某说,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他在监狱除了积极参与改造,也进行了深刻反思,反思自己的人生轨迹。

    现在,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妻儿。“我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懂事的儿子,原本生活不缺什么,完全可以通过踏踏实实工作,享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我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还让自己30多年努力的成就付之东流,也给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创伤。”方某某自责地说,现在家里失去了顶梁柱,儿子没有了父爱,“我很后悔,后悔不听组织和家人的劝告和提醒。这是我法治观念淡薄、腐朽思想作祟、不择手段牟利导致的下场。希望我所走的弯路,能够警示众人,让每个人都引以为戒。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史隽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