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阳江湿地公园获批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16.01.2017  13:03

  日前,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浦江浦阳江湿地公园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单位。根据总体规划,浦江浦阳江湿地公园将于2020年底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浦阳江湿地公园自2012年启动筹备建设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于2015年底被批为省级湿地公园。2016年初,省林业厅应浦江县人民政府要求向国家林业局提出浦阳江省级湿地公园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申请。浦阳江湿地公园地处浦阳江上游,生态区位重要,总面积约13平方公里,湿地率为41.59%,拥有河流、洪泛、沼泽、水库等多种类型湿地及山谷溪流、丘陵库塘、盆地河流等典型湿地生境,湿地生态系统在我国东部丘陵山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公园结合当地书画、鱼灯等人文内涵,与浦阳江、通济湖、金狮湖、翠湖等景观交相辉映,形成了一幅精致秀美、灵动文雅的浦阳江山水诗画长卷。

  浦江是我省开展“四个全面”的试点县,创建国家湿地公园是省林业厅对接浦江县、全力支持浦江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两美浙江”建设产生重大作用。(省湿地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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