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都市阳光和苑廉租住房明日起办理入住

20.07.2016  21:14

  明日起,都市阳光和苑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将办理入住,实现安居梦。

  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三种形式。目前,杭州市主城区已实行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市区家庭如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均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申请廉租住房。

  目前,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对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44元提高到819元的调整。根据市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标准,自7月1日起,局将市区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从人均1860元(含)/月以下放宽至2047.5元/月以下,使得廉租住房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此次办理入住对象为2014年第10-12期、2015年第1-6期194户选得都市阳光和苑廉租住房的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22日、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分八批办理(具体时间安排请查阅本网站通知公告栏),办理地点为杭州市公租房三墩管理服务中心。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杭州市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有关要求,办理入住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另据了解,对于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在2016年6月底(含)前已到期的选房家庭,待廉租住房资格证续审通过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原所选房源保留至2016年8月底。此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按规定领取至2016年7月,对领取到2016年8月(含)以后的保障家庭,在办理租赁手续前应到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浣纱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办理退还手续。


(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