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非一“日”之功
12.05.2015 17:27
本文来源: 政府
当警报拉响,请您切勿惊慌,而不妨用心“聆听”,检验一下自己能否拎得清哪一种是“空袭警报”,哪一种是“灾害来临警报”,哪一种是“解除警报”。如果您辨不清,那就真得好好补上“防灾减灾”这门课。
今天,5月12日,是中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科学减灾”就是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依法应对”则是指要把防灾减灾纳入法治的轨道。
防灾减灾,防的是“自然灾害”,但要实现“防灾减灾”的目标,须先“防人”——“防人之心不可无”——防人怠忽职守,防人挪用、贪污防灾减灾物资,防豆腐渣工程,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祸,往往甚于天灾。唯法治,可以防止人祸。
防住坏人,用好好人。“人定胜天”、“人众胜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些成语人们耳熟能详。与“防灾减灾”相结合,这些成语阐释的其实就是如何发挥人的作用,如何提升人的能力。政府部门需要健全防灾减灾系统,普通民众则需要增加防灾减灾意识,学习防灾减灾的技能,比如应急避险、自救互救。
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是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之一,很多发达国家已达到80%以上,而我国目前仅为1%左右。
2015年跨年夜上海外滩踩踏事故造成36人死亡,专家解读:如果当时人们具备一定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伤亡就不至于如此惨重!
随着第7个“防灾减灾日”的来临,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演习、发放防灾手册等活动,这些活动无疑是有益的。然而也不必讳言,有些活动虽然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但除了少部分参与宣传、演习的群众,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在社会上得到有效扩散与发酵。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单靠每年一度的“防灾减灾日”显然是不够的,需要有关部门把工夫多下在平时,将工作深入到社区、基层。有必要把生命意识教育、应急避险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之中,成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部分。防灾减灾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本站编辑 刘娟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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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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