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的通知
04.02.2017 02:02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
浙防指办〔2017〕2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 编制导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防指: 为指导各地组织编制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统一编制要求,在总结前期各地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办依据《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按照我省基层防汛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求,参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技术要求、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等规定,制订了《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指导所辖乡镇(街道)编制(修订)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 各地防指要加强编制工作的组织指导,于2017年汛前完成,实现全省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百分百全覆盖,并将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纳入防汛防台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必查内容。我办将对各地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进行抽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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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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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7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