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浙水财〔2015〕4号),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保证公款存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委托,就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编号: HCZB-16383
三、项目内容:
1、公款存放总金额约1000万元,存款人: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单位地址:中山北路588号(天籁假日酒店13楼)。
2、定期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
3、公款存放服务期1年。
4、本次招标确定资金存放合作银行1家,存款人在合作银行中选择存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参与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参与投标的银行机构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杭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14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2014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
4、投标时确定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是获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在浙江省的最高级别的分行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并承诺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等: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上述要求出具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13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一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支票等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9015801040025128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地 址:中山北路588号(天籁假日酒店13楼)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571- 880973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7205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71-85179364 传 真:0571-85173262
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