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部署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

14.04.2018  01:56

 

【本站4月13日讯】我省入汛在即,省防指办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防指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于4月15日至10月15日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就做好值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值班工作责任。防汛值班承担着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传递等职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防汛基础工作,也是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值班工作的重要性,选派责任心强、熟悉防汛水利业务的同志承担汛期值班工作,各级防指办和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各防指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及时传递。

 

二是做好信息收集与报送。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以及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等各类信息,按规定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预警。遇重大险情、灾情和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上级防指。

 

三是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防汛值班记录既是值班人员履职的痕迹记录,也是展示防指办业务水平的重要窗口。各市县防指值班人员要将掌握的动态情况和处理的各项事务逐一填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栏目中,每项记录都应包括时间、人员、内容及处理方式与结果等,务必做到全面、准确、细致。

 

四是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值班制度和职责认真履职,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各级防指要不定期对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落实值班责任。对违反值班纪律、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和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汛情信息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省防指办  省水情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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