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宣判9起“问题早餐”案
17.02.2015 11:41
本文来源: 法院
潘某和妻子温某共同经营一家早餐店,油条根根香脆,很受顾客欢迎。2014年上半年以来,潘某和温某为招揽顾客,过量使用含铝明矾粉制作油条,并对外销售。同年7月22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测,查获的油条中铝残留量为498.4mg/kg。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温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温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000元。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间,法院还禁止两人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和潘某夫妇一样,黄某和张某为了增强面包的松软口感,过量添加含铝泡打粉的面坯,并制成面包放在店内销售。
2014年10月15日,警方在黄某早餐店内查获香甜泡打粉6袋、白面包和红糖面包各4个。经检测,查获的白面包和红糖包的铝残留量分别为864mg/kg和776.3mg/kg。经评估,认定食用上述面包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
黄某和张某均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
在平阳法院集中宣判的9起案件中,有8起案件的被告人是“夫妻档”,属于共同犯罪,被查获时间大多在2014年7月底。
本文来源: 法院
17.02.2015 11:41